新加坡公司主体资格证明,是新加坡公司全套文件的公证认证,全套文件一般包含新加坡公司注册证书 (营业执照)、公司存续证明、银行资信证明、董事在职证明、董事会决议、公司章程、股东或董事名册。
新加坡公司主体资格证明常见的使用场景
1、新加坡公司在中国申请外商投资
在《关于外商投资的公司审批登记管理法律适用若干问题的执行意见》中说明了申请外商投资的公司的审批和设立登记时向审批和登记机关提交的外国投资者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身份证明应当经所在国家公证机关公证并经我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港澳台地区投资者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身份证明应当依法提供当地公证机构的公证文件。
作为企业或其他经济组织的外国投资者的主体资格证明应经其本国主管机关公证后送我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
在申请外商投资时,申请者需要对新加坡公司主体资格证明办理公证。工商部门往往还会要求提供新加坡公司的有权签字人并办理公证。公司主体资格证明文件先经新加坡公证人员公证、新加坡法律协会认证以及中国驻新加坡大使馆或领事馆认证后才具有法律效力,受中国法律保护,才能送往中国使用。
2、新加坡公司在中国商标注册、变更、转让、续展或撤销
外国人或者外国企业在中国申请商标注册和办理其他商标事宜的,应当委托依法设立的商标代理机构办理,但在中国有经常居所或者营业所的外国人或外国企业除外。外国人或者外国企业的《商标代理委托书》及与其有关的证明文件的公证、认证手续,按照对等原则办理。
注册商标时,需要对新加坡公司主体资格证明以及商标代理委托书办理新加坡公证人员公证、新加坡法律协会认证以及中国驻新加坡大使馆或领事馆认证才会被有关政府部门认可。
新加坡公司商标转让给中国公司,需要对商标注册证书、商标转让声明书/商标转让协议、商标代理委托书办理新加坡公证人公证、新加坡法律协会认证以及中国驻新加坡大使馆或领事馆认证才会被中国有关政府部门认可。
3、加坡公司在中国涉及到诉讼或仲裁
我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章第五条规定了外国人、无国籍人、外国企业和组织在人民法院起诉、应诉有权获得同等对待的权利。外国人(包括自然人、法人,下文同)在我国参与民事诉讼,需要向法院提交符合要求的主体资格证明资料和授权资料。
新加坡公司主体资格文件认证的程序:
1、新加坡出具的非官方文件,如新加坡公司的主体资格、宣誓书、声明书、委托书等,请先将有关文件拿到公证员律师处办理公证书。
2、公证员律师出具的公证书送新加坡法律学会办理认证。
3、新加坡出具的官方文件,如公司注册证书、结婚证书、出生证、无犯罪记录等,请直接到新加坡外交部进行认证。文书出具国外交部或其授权机构进行认证,也叫海牙认证,国际认证或加签,认证过程就是对公证书的签发人(通常是当地公证处)进行认证,并在认证书的公证词上方加盖印章或贴标签。这个印章或标签就叫加签。外交部认证不是对文件内容的认证,而仅仅是对认证的第一级签发人(公证处)的认证,证明其真实性并有权利进行公证。
4、将经新加坡法律学会或新加坡外交部认证过的文书送到中国大使馆申请领事认证。使馆办理的认证只确认外交部及其授权机构认证官员的签字和该办的印章属实,对文件内容不负任何责任。但是,如果认证文件内容与中国法律及有关规定相抵触,使馆将拒绝认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