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越南成立贸易公司需要以下这些资料:
1、经公证、双认证的公司营业执照。营业执照中的经营范围包含拟在越南设立公司的相应经营范围,如相应产品的贸易、进出口经营领域等。
2、经公证、双认证的公司章程。
3、经公证、双认证的最近一年经审计的公司财务报告。财务报告应体现贵公司近期经营情况良好,有利润、未亏损)。
4、经公证、双认证的公司开户行开具的最近日期内的银行存款余额证明。
5、经公证、双认证的公司决策机构(如董事会,具体由公司章程确定对越投资的决议(内含投资公司类型、名称、简称、经营范围、资金管理人员等内容,不需含拟投资资金或注册资本金额)。
6、任命决议:
(1)公司决策机构(如董事会,具体由公司章程确定)任命在越投资资金管理人、法定代表人的任命决议;
(2)在越投资资金管理人、法定代表人的护照(护照直接在越南进行公证即可)
注:若在越管理投资资金的人员同时是拟在越南设立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则应体现在其任命决议中。
7、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人员护照:
(1)公司授权相应人员代表公司在越办理公司设立事宜的授权委托书(若有);
(2)受托人的护照(护照直接在越南进行公证即可)。
8、公司在工程机械进出口贸易尤其是对越南开展进出口贸易活动的相关证明资料(例如相关合同、进出口报关单等)。
9、在越南设立公司的住所地和仓储地的租赁(买卖)合同及土地相应资料。
10、其他根据公司设立实际情况需要提供的资料。
注册越南贸易公司如何办理双认证?
公证指在当地的涉外公证机构(绝大部分公证机构均应具有涉外公证资质,前去公证时请告知公证资料是提供到越南事宜,确实该公证机构是否具有涉外公证资质)进行原件、复印件一致的公证(公证时同时进行翻译,建议翻译为英语,公证机构一般会指定相应翻译机构,一般由公证机构直接将资料送到翻译机构进行翻译,然后进行公证,形成公证书)。
双认证办理流程:
1、第一次认证:第一次认证指中国外事机构对公证机构签章真实性的认证。中国外事机构一般指公证机构所在地的省外事办。
2、第二次认证:第二次认证指将经中国外事机构认证的资料送交越南驻中国使领馆进行另一次认证,认证中国外事机构签章的真实性。
注:中国外事机构一般会代办第二次认证事宜,即中国外事机构一般会代申请人将公证书递交越南驻中国使领馆进行认证。之后将经公证、双认证的资料提供到越南使用,在越南进行越南语的翻译、公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