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欧洲注册商标,如果是在欧盟成员国注册商标,可以选择单一国商标注册,也可以选择注册欧盟商标,如果申请注册欧盟商标,那么商标可以在27个欧盟成员国受到保护。
欧盟商标申请要求
1.营业执照或有效商业登记证复印件或个人身份证明文件;
2.欧盟商标名字和高清logo图样;
3.欧盟商标注册申请表;
4.根据尼斯分类表确定的服务商品类别;
5.签章的欧盟商标注册委托书。
欧盟商标时间
1.注册欧盟商标官方回执时间:1-3个工作日
2.注册欧盟商标所需时间:4-7个月 (没有异议和其他异常情况下)
3.欧盟商标公告期限:3个月
4.欧盟商标连续不使用撤销时限:5年
5.欧盟商标的续期:每次续期的有效期为10年。续期的申请可以在期满前12个月内提出,也可在期满后6个月内提交。
欧盟商标审查流程
1、委托代理
提供注册商标名字和logo及商标服务类别,进行初步商标检索和可行性分析
2、确定商标注册信息材料
提交商标注册的确认图样和名字及商标申请所需其他资料;
3、提交申请商标申请
收到申请后,EUIPO将进行审查,发现存在问题后将通知申请人在2个月内补正。未能在EUIPO所规定的时间内补正的,将全部或部分驳回申请或主张。
4、审查/异议
EUIPO在审查商标注册申请时没有主动审查是否存在在先权利,在先权利人可通过公告阶段中提出异议,请求宣告无效等程序来维护自己的权利。自公告日起3个月内,如无人提出异议或异议不成立,EUIPO审查结果不存在问题的,注册申请将被公开在欧盟商标公报上。该欧盟商标将注册成功。
任何人认为申请注册的商标损害其在先权利的,可以在申请公开1个月后的3个月内提出异议,EUIPO将组织双方程序并将做出最终的决定。不服EUIPO最终决定的,可进行上诉。任何人认为申请注册的商标不符合商标注册条件的,可以向EUIPO提出意见,提出意见是免费的,EUIPO将告知申请人,并予以考虑。
5, 注册公开
如果在规定时间内无人提出异议或意见或,或者异议或意见不成立的,EUIPO将进行注册、在欧盟商标公报上公开并发给电子注册证。
欧盟商标注册后5年内必须投入使用,否则任何人均可对其提出不使用撤销注册申请。任何人还可以向EUIPO申请撤销注册商标或宣告注册商标无效。不服EUIPO最终决定的,也可以按照上段步骤进行上诉。欧盟注册商标转让或许可他人使用的,应当在EUIPO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