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德国没有公司或者子公司的中国公司在德国开立离岸银行账号比较难,材料必须准备完全:
1.营业执照(中国公司)
2.公司章程 (中国公司)
3.法人代表护照,包括签字页,没有护照,则身份证
4.占股份25%以上的股东的护照,包括签字页,没有护照,则身份证
5.以上文件全部公证后需要到外交部及中国驻德国大使馆或者领事馆)进行双认证。
6.公司地址(可以找一家服务公司提供虚拟地址)
7.申请开银行账号,等待批准。
在德国开展商业运作,对于中国投资者来说成立有限责任公司GmbH 或者“迷你”有限责任公司 (UG, the "Mini" GmbH) 是最佳选择。
1.有限责任公司
在德国,有限公司GmbH是最受欢迎的也是最普遍的公司形式之一,股东以出资额为公司承担有限的责任。
成立GmbH的门槛和流程:
1.一个人就可以成立有限责任公司,当然这个人也是公司唯一的股东
2.公司的注册资本至少是2.5万欧元
3.公司章程可以自己起草,也可以通过律师起草,但必须由公证处公证。公司章程至少要含有公司名称,公司所在地,公司经营内容,注册金数额,每个股东所拥有的股份额度。
4.有限责任公司的名称必须包含“GmbH”这个缩写。
5.每个有限责任公司必须至少任命一名总经理),他也可以是这个公司的股东,是唯一有权代表这个公司的人。
6.报请法院审批,一旦批准,有限责任公司诞生。
2.“迷你”有限责任公司(UG)
为了降低成立德国公司的门槛,德国政府于2008年修改了公司法,增加了一种 GmbH 的特别形式,即企业家有限公司,简称UG,口语为mini-GmbH。申请UG有限责任公司成本低,手续快捷,适合初期金额较低的投资项目。
成立UG 的门槛和要求:
1. 1欧元即可注册公司!建议设立公司时注册资本的金额最低不少于1000欧元。
2. UG公司必须从每年的盈利中提取25%作为资本储备金,该款项不得挪作他用,只能用于弥补亏损或增资。只有当公司储备金达到2.5万欧元时,才免除提取储备金的强制义务。
3.当公司的资本储备金达到2.5万欧元时,建议如果条件具备,最好将UG公司的法律形式申请转变为GmbH形式。因UG这种法律形式也暗示着公司资金实力不够,如果用这种公司形式申请经理签证,成功的机会较小。
4.UG 公司的经理与GmbH 经理一样,对外全权代表公司,在公司资不抵债时应该及时提出破产申请,否则将承担个人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