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证监会联合香港联交所日前宣布就主板上市规则作出短期修改,港交所放宽特专科技公司上市门槛,此举将巩固香港作为创新和快速增长的科技公司首选上市地的优势。所有修改将于2024年9月1日生效。
据了解,本次就主板上市规则作出短期修改有两项:
一是下调特专科技公司上市时的最低市值;
二是修改SPAC(特殊目的收购公司)进行SPAC并购交易的独立第三方投资规定。
具体而言,特专科技公司上市时的市值门槛将下调33%或20%。如为已商业化公司,门槛由60亿港元减至40亿港元;如为未商业化公司,门槛由100亿港元减至80亿港元。其中,已商业化公司指于经审计的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的收益至少达2.5亿港元(商业化收益门槛)的特专科技公司,未商业化公司指于上市时未达到商业化收益门槛的特专科技公司。
另外,港交所此次修改还包括SPAC(特殊目的收购公司)进行SPAC并购交易的独立第三方投资规定。下调最低独立第三方投资额,有关投资金额相对SPAC并购目标议定固定所占的百分比或者最低投资5亿港元。
SPAC是一种空壳公司,上市集资的目的是在上市后一段预设时间内收购(SPAC并购交易)一家公司(SPAC并购目标)。公告显示,要求SPAC必须获得独立第三方投资才可完成SPAC并购交易的目的是减低估值不实的风险。新的最低独立第三方投资额规定,将继续代表第三方投资作为投入“风险资本”的重要承诺,以确保SPAC并购交易中的SPAC并购目标估值获得支持。
第18C章独立性测试与SPAC并购交易的独立第三方投资规定,均旨在减低有关特专科技公司不易估值的疑虑。SPAC并购交易的第三方投资者的新独立性规定现调整为与第18C章独立性测试一致,除了确保规定的一致性,同时应对SPAC在应用独立财务顾问的独立性测试(原是为其他目的而设)时遇到的困难。
香港证监会企业融资部执行董事戴霖表示,证监会全力支持这些修改,以巩固香港作为创新和快速增长的科技公司首选上市地的优势。此次举措再次印证上市监管机构在继续维持市场质素的同时,亦能灵活和敏捷地应对市场环境的种种挑战。
公告显示,相关修改将于今年9月1日生效,为期3年,并于2027年8月31日前,或会按需要检讨有关规定及进行公众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