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谓的香港公司主体资格证明,就是能证明其资格的文件,一般指的是公司注册成立文件,香港公司主体包含以下文件:香港公司注册证书CI、商业登记证BR、周年申报AR1或NC1文件。
近年来,随着香港与内地的交流日益加深,越来越多的香港公司会参与到内地的各项事务中,比如和内地公司合作、在内地法院应诉等。但由于香港和内地的法律体系不同,因此香港公司在内地参与各项事务,前提就是要证明自己的身份,而唯一被内地认可的方式就是办理公证及转递手续。
公证流程
1.委托香港的中国司法部指定的中国委托公证人做公证(包括查核和公证);
2.委托香港律师到中国法律服务(香港)有限公司加盖转递章。
委托人需要提供的文件
1.该公司的公司注册证书之复印本;
2.该公司的商业登记证之复印本;
3.该公司最近的周年申报表之复印本;
4.该公司周年申报后存档的公司信息变动情况之复印本;
5.该公司的董事书面决议。
工作时长:约五个工作日
完成工作后所得文件:《公司资料(状况)证明》(1正本及1副本)